證字详解

基础属性

拼音
zhèng (ㄓㄥˋ)
部首
言部(左右结构 )

文字编码

统一码
U+8B49
郑码
SXJU
四角号码
02618
笔画数
19画

输入编码

五笔
YWGU
仓颉
YRNOT
笔顺编号
4111251543341251431

笔顺规范

异体字
𤪉 𦷘 𦹨 𧁅 𧁆 𨧭 𨨾 𨪔 𨭧 𨭻

意思解释

zhèngㄓㄥˋ

基本解释

告發,檢舉。《説文•言部》:“證,告也。”《論語•子路》:“其父攘羊,而子證之。”

驗證;證實。《廣雅•釋詁四》:“證,譣也。”

憑證;證據。《大戴禮記•文王官人》:“平心去私,慎用六證。”

善美,行為不傾邪。《太玄•從》:“人不攻之,自然證也。”

諫浄。《吕氏春秋•誣徒》:“愎過自用,不可證移。”

佛教用語。指修行得道。《五燈會元•西天祖師•四祖》:“尊者在世化導,證果最多。”

病況,症候。後作“症”。《列子•周穆王》:“其父之魯,過陳,遇老聃,因告其子之證。”

详细解释

諫正 證,諫也。从言,正聲。——《說文》 士尉以證靖郭君, 靖郭君不聽。——《戰國策·齊策》。 高誘注:「證,諫也。」 又

證諫(直言規勸)

remonstrate;

名词

1.通「症」。病症。

然後先生之言,爲思陵對之藥也。 清 · 黃宗羲《子劉子行狀》

disease; illness;

2.假借爲「徵」。今亦用爲證驗字。證據。

正不在遠。 [英]赫胥黎著、 嚴復譯《天演論》

evidence; proof;

1.形聲。从言,正聲。繁體爲「登」聲。本義:告發。

2.同本義。

,告也。從言,登聲。 《說文》其父攘羊,而子之。 《論語 · 子路》

證父(告發父親)

inform against;

3.諫諍。 直爽地說出人的過錯,勸人改正。

愎過自用,不可移。 《呂氏春秋 · 巫徒》

criticize sb. 's faults frankly;

4.驗證;證實。

所以之而不遠。 《楚辭 · 惜誦》。注:「驗也。」而胗獨據其事。 《後漢書 · 繆肜傳》援古今。 清 · 黃宗羲《柳敬亭傳》

證佔(驗證);證驗(驗證);證類(以同類事物作證);證審(驗證審察);證察(考證審察)

prove; demonstrate;

5.佛教用語。參悟,修行得道。

禪師後果,居於林慮山。 唐 · 張鷟《朝野僉載》

證果(修得妙道);證聖(證入聖果);證悟(修行得道);證業(證悟業果)

realize; come to understand;

名词

1.證據,憑據。

慎用六 《大戴禮記 · 文王官人》罪無申,獄不訊鞫。 《後漢書》

證明師(起到證據作用的人或物);證左(指當時在現場親知親見其事,可以證明實際情形的人)

evidence; proof; testimony;

2.證件;證書 。

工作證;身分證;出生證;健康證

card; certificate;